各友发集团供应商:
为了规范集中采购业务操作流程,提高工作效率,现对供应商送货做如下规范:
一、质量必须符合生产要求,质量不合格的供应商需进行换货,不能耽误生产进度,如仓库发现质量不合格,供应商有异议的与供应部联系,确认属于货物质量问题的,对供应商予以罚款处理。
二、质量不合格发生退货情况时,需要调换高质量产品时,价格按照中标价格计算,否则对供应商进行罚款处理。
三、送货时间在订单确认两日内必须送达,平台上货单执行状态必须与实际送货状态相符,超出送货时间的仓库有权进行拒收并对供应商进行罚款处理
四、送货价格与中标价格必须相符,否则对供应商进行罚款处理
五、每周二、周五截标时间定于中午12点,超过此时间系统自动截标,供应商在收到报价信息后抓紧时间报价。
六、不允许再有报错价格的情况出现,中标后必须按照此价格送货。否则对供应商进行罚款处理
七、供应商送货时必须做到按实际数量交货、不能超计划交货、短缺交货,违者进行罚款
未能按照通知规定办理的,第一次口头提醒,第二次书面警告,第三次暂停交易资格。
特此通知。
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
2017年1月13日